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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5-12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纪委牵头,办公室、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成立了由纪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处处长任组长的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组。

4月9日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召集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治工作安排部署。4月26日召开督查组工作会议,按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实地督查,认真细致整理备查材料,加强廉洁文化宣传,强化“不想腐”意识。5月4日,根据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节点,认真、扎实、细致做好有关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5月10日学校领导、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学校督查组成员参加全省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视频会议。会后,召开了学校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纪委书记许记中结合近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各相关单位部门主体责任,明确整治责任分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敢于动真碰硬直面问题,追溯深挖问题根源。三是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质效。要坚决纠偏到位,完善相关制度,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形成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目前,针对整治的重点领域廉政问题,学校各相关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正风肃纪,努力实现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工作目标。

(撰稿:张中华 审核:吕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