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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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9-21浏览次数:

纪委工作职责

依据党章党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要求的落实情况。

2.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

3.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

4.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有关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对学校的党风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经常开展党员党风党纪教育。

6.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和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7.做好巡视巡察或其他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

8.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保障党组织和党员的权利,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11.完成省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和省监委授权,行使监督、调查、处置等国家监察职权。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依法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管理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省监委研究处置;对学校管理的违法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干部进行问责。

3.推动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4.完成省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处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工作、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有关文件、电报、领导批件、信函等各类公文的签收、分发、传阅、催办、存档。

2.负责起草、报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简报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相关材料。

3.负责组织筹备、协调纪检监察相关会议或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对纪检监察决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5.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及信息,有关书报杂志、宣传学习资料的征订与发放。

6.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教育培训。

7.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宣传、网站维护等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8.负责纪检监察印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与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以及案件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信访举报等事项;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负责受理上级机关、巡视、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转办和移交的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意见并督促办理。

3.负责信访件、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系统登记、归档保管及案件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监督检查办案安全,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5.负责审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件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6.负责监督管理审查调查措施的使用,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7.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8.负责受理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

9.负责案卷档案和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协调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教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3.负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精准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

4.负责向监督检查和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5.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7.负责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8.负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