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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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2-28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五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为贯彻落实通知通报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印发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确保通知通报精神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节点”为“考点”,结合工作实际、职责要求,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两办”《通知》中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抓好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决策部署,坚决杜绝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和推进工作走形式等问题,确保党中央、省委政令畅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自觉弘扬优良作风。学校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学校广大领导干部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附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4.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省监委驻济宁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