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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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赴鲁宁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12-14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赴鲁宁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活动地点

山东省鲁宁监狱

三、参加人员

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活动安排

(一)济宁乘车

  8:30  海关生活区发车

  8:40  北生活区

  9:30  到达鲁宁监狱门口,各组列队清点人数

  10:30  活动结束,监区外集合,各组清点人数

  10:40  返回曲阜校区

(二)曲阜校区乘车安排

  7:20  曲阜教师生活区(杏坛小区)西门发车。

  8:30  到达北生活区,换乘学校通勤车后前往鲁宁监狱。

五、活动要求

1.活动期间,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组织和考勤。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手机、照相机等物品进入监区。手机留在车内各自座位上,车内开启监控,防止拿错手机。

3.着装得体,举止文明,服从安排,不大声喧哗,不脱离队伍单独活动,要树立学院干部的良好形象。

4.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书面请假报送纪委办公室(行政楼A301)。

联系人:刘克非 3196022 

 

 

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        

 

鲁宁监狱警示教育活动参加人员名单

 

带队领导:许记中

一组(10人)组长: 赵建胜

马新蕾、徐俊凯、杜永生、张颖、曹光海、王振平、李刚、张静、徐健

二组(10人)组长:吕祥华

王艳萍、郑宁、刘翔、韩华、王东艳、杜艳增、张昱 、孙跃朋、张伟

三组(9人)组长:陆波

于锋、郭文华、黄长虹、周颖、李洪波、刘勇、张营 、周珂

四组(9人)组长:刘克非

尹春光、王明锋、刘国栋、宋玉星、王永超、徐刚 、沙世蕤、刘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