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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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9-18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 四风 ”树新风,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坚决防治“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廉洁过节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筑牢廉洁防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坚守师德底线、廉洁从教,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严守以下各项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卡券等,包括通过快递、电子支付等隐形变异方式传递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或与学校工作相关联单位、个人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日午间以及公务接待、考察调研、会议培训、督导检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三、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节日期间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重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基层党委纪检委员要发挥贴近基层的近距离监督优势,结合本单位特点,紧盯节日节点,做实监督检查,精准排查“四风”隐患,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共同巩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7-3196022

网上举报:山东省纪委监委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从“网上举报须知”进入)

                       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