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12-29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相关通知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主体责任。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紧盯岁末年初关键时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纪律作风教育,重点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要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风险隐患,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恪守廉洁底线,提倡廉洁过节。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电子红包、提货券等各类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严禁与学生违规聚餐饮酒;严禁铺张奢侈浪费,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人情往来等不良习俗;严禁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行为;严禁违规组织和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酒驾醉驾,以及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网络空间发表不当言论等违背师德、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酒后上岗,杜绝瞒报、谎报、迟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务实节俭、清廉文明过节。

三、扛牢监督专责,严查顶风违纪。年关亦是“廉关”,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隐形变异“四风”突出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惩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频发多发、屡禁不止的,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形成强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37-3196022

网上举报:山东省纪委监委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从“网上举报须知”进入)


                 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