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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党委纪检委员报告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5-27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

为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基层党委纪检委员切实发挥监督职责,根据《济宁学院基层党委纪检委员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办法》(济院纪字〔2023〕4号)(可从学校纪委网站“文件阅览”栏目中下载)第三条之规定,请各基层党委纪检委员书面报告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报告时间及方式

6月28日前,书面报告电子版发送至jnxyjwbgs@163.com。

如有涉密内容,可到行政楼A305室送交纸质版。

二、报告内容

除报告《济宁学院基层党委纪检委员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内容之外,还需要报告各基层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纪委本学期两次值班情况督查通报的落实情况。

接受学校党委2023年第二轮巡察的单位要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一项报告内容。

如有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对学校纪委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认为重要的事项,也可一并报告。

三、报告要求

1.突出工作重点或创新点,减少一般性工作叙述,多用数字、事例等反映工作实效。

2.格式及字数要求。标题用二号黑体、居中;标题下方写明单位、报告人,居中;正文用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29磅;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三级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联系人:杨敬法 联系电话:3196367


中共济宁学院纪委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