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为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基层党委纪检委员切实发挥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济宁学院基层党委纪检委员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办法》第三条之规定,请各基层党委纪检委员报告本学期工作情况。
一、报告时间
6月20日前
二、报告内容
1.履职尽责情况,具体参考《济宁学院基层党委纪检委员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办法》第四条。
2.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
3.对学校纪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报告方式
分当面报告、书面报告两种形式。儒商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等5位基层党委纪检委员当面报告,当面报告应有纸质报告,当面报告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其他基层党委纪检委员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请发送至纪委综合处邮箱jnxyjwbgs@163.com。
联系人:杨敬法
联系电话:3196367
纪委综合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