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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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财物相关管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5-12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和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等相关管理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人财物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科研处、基建处、后勤处、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检查时间

5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人事处(5月23日)、财务处(5月24日)、资产管理处(5月25日)、科研处(5月26日)、基建处(5月30日)、后勤处(5月31日)、招生就业指导处(6月1日)

三、主要检查内容

1.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

2.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情况。

3.部门近三年工作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完善防控措施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主要工作流程、规则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检查组,具体负责实施。

2.被检查部门要提前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检查组听取被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和会议记录、进行个别谈话。

4.检查组向被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五、有关要求

被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根据检查内容准备汇报材料,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制度文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等资料。对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克非 联系电话:3196022。



中共济宁学院纪委  

济宁学院监察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