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附属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决定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含附属单位党组织)进行纪检委员调整工作。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选举或推荐,学校纪委经过认真审核、考察,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刘克非等23同志分别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