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就要到了,为了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分别发出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树立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各部门、单位要把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性任务,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廉洁自律工作,建设风清气正的校园。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尤其是节假日期间更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2、严格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要本着节俭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3、严禁违规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4、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参观、考察、培训等为名的公款旅游。
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纪 委
监察室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