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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 2023-07-31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优作风、提能力,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兖州区龙桥街道原二级主任科员高长青在治理盗采沙石方面乱作为问题。高长青担任颜店镇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国土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相关违法人员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64万元。高长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高长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

曲阜市防山卫生院中医科主任朱本锋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问题。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朱本锋履行科室监管职责不到位,未能发现并纠正科室医疗器械操作次数虚高的问题,导致医保基金多支付1.38万元。2023年3月,朱本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梁山县实验中学工作人员王海新侵吞截留电费问题。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王海新利用代收学校周边商户电费的职务便利,违规侵吞1.38万元电费,用于个人支出;另有收取的4.04万元电费未上交学校财政专户,由个人保管。2023年6月,王海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截留电费予以退还。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二中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衍月履职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毁问题。2017年8月至2022年8月,时任疃里二中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衍月,对学校资产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学校公寓楼设施大量损毁,造成经济损失10.26万元。2023年1月,李衍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不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敌,是制约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阻碍。对这些问题的坚决纠治、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对作风顽疾重拳出击、猛药去疴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反躬自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落实“三大重点”、大力倡树“八种作风”、强化“六项措施”,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坚定不移提能力、转作风、促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责,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群众急难愁盼、履职尽责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精准规范追责问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查诬告陷害,落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制度,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