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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03-31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分别是:

  1.东营市供气站原副站长刘爱臣等13人以参加培训为名公款旅游,刘爱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该站站长孟祥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旅游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2.青岛市统计局副局长王东翔等4人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王东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旅游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3.济南市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张群,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杰等人借考察设备之机接受业务单位安排旅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旅游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4.无棣县海丰街道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宝和等8人公款旅游,张宝和及该街道计生办副主任李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计生办主任杨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分管街道计生工作的街道产业办副主任高登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旅游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5.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黄庄一村党支部书记房立成组织人员借参观学习之机公款旅游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旅游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参与旅游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折不扣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配套制度,坚决防范和杜绝公款旅游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对公款旅游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而且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守纪律、讲规矩,树立良好形象。(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