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04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18﹞31号,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入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修订后的《条例》,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地把《条例》学习贯彻好,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我校特色鲜明应用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细化具体化,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具体内容,牢记各项规定,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到实处。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学习计划,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要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研读,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表率作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