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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15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日前,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意见》(鲁纪发〔2018〕9号),文件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登录省纪委监委网站专栏自主学习,6月15日至30日,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注册;7月10日至20日,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7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成绩作为被测试人员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拟提拔、重用的处级和副厅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使用。测试成绩、遵守测试纪律等情况书面通报测试对象所在单位。严重违反测试纪律者,取消成绩,不得参加补考测试。测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要求我校处级以上干部务必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注册、测试。

在线学习、注册、模拟测试的网站为:http://60.208.23.52/zxcs/v/index.aspx

 

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2018年6月15日

 

附:省纪委网站发布的《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有关事项》

 

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有关事项

 

一、测试对象

省委管理的干部,全省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含调研员、六级至五级管理岗位人员),省管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6月15日至30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注册;7月10日至2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7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

2.测试地点:分省直考点和17市考点,测试人员就近就便选择测试地点。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3.测试组织:全省集中测试工作由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统一组织,并会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负责组织安排省直考点测试工作;各市考点测试工作由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安排,省派巡考组进行巡考。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判断3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学习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学习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市纪委监委网站上线,学习测试人员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做好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拓展延伸工作。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

3.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书面通报测试人员所在单位。

4.严肃测试纪律,对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