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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学院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2-29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通知指出: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关乎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确保教职员工度过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认真学习“两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节约、绿色消费、文明过节,带头崇廉拒腐,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意识,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率以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学出更强的责任担当,练就更高的本领;要履职尽责,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中共济宁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