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鲁办发[2014]49号、鲁高工委通字[2014]83号文件精神,我校对照标准、认真落实、积极整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成果,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单位在6月2日前再次进行核查清理,防止反弹。对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有关事宜可与学校公共用房调整领导小组联系咨询。联系人:张利;联系电话:3196022;电子邮箱:jnxyjw@126.com 。
济宁学院公共用房调整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