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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太平官”是惩戒更是警示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18-12-13浏览次数:

“对于上级交办的‘烫手山芋’,姜华中嘴上表示落实,但在实际行动中却未能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工作推进受阻,不研究、不推动,等靠上级部门指示”“工作布置给丹北镇后,景荣平从未组织开展过专门的督导检查,仅在一次工作联系时向属地政府询问过整治进度”……日前,因在整治黑加油站过程中不作为不担当,江苏省丹阳市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景荣平、丹北镇党委副书记姜华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不推不动不负责,使“百日整治”成了“摆着不治”,让群众在“定时炸弹”旁提心吊胆生活,这种干部受处分一点也不冤!

现实中,类似干部并不鲜见: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抓落实、只当“二传手”,导致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苗玉刚工作上推拖等靠,致使轨道交通集团主业发展缓慢,与其他城市相比,地铁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均有明显差距……平日里看起来忙忙碌碌,实则碌碌无为,占着位子、摆着样子、混着日子,急难险重扛不起来,敷衍应付是把好手,这些干部就是典型的“太平官”。

“太平官”何以滋生?思想觉悟不高,不是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想问题,眼里只有自己那点私利;缺乏敢于硬碰硬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本领,遇到点困难就害怕,有点阻力就退缩,改革创新面前只会两手一摊;想安安稳稳占位子,伺机而动往上爬,信奉“多做多错”,工作起来瞻前顾后……一旦患上这些“病”,沦为庸懒散拖的“太平官”,结果只会是误己误人误事。正所谓“仕而废其事,罪也”,决不能任由“太平官”逍遥自在。

让“太平官”吃点苦头,不只是惩戒,更是警示——在其位必须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担当不作为迟早要付出代价!(李许坚)


责编:杨敬法  审核:吕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