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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综述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18-04-18浏览次数:

担当显忠诚 奋进新时代

——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综述

 

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队伍融合,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路径,提升纪委监委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一项项具体有力的举措,凸显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自身过硬扛起担当的不变初心。

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推进纪委监委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向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新形势、立足新使命、适应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铸就忠诚之魂、淬炼担当之勇、锻造履职之能、恪守干净之本,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踏上新的征程、迎接新的挑战。

新时代新征程必须要有新气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职责,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铿锵有力的话语,透着十九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殷殷嘱托。

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过去五年成效卓著的基础上一刻不停歇地向纵深发展的新任务,作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的新部署,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征程正式开启。

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章和宪法监察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纪检监察事业站上了新的起点。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气象新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一刻不能停歇。

打铁必须自身硬。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把中央纪委常委会建设成忠诚于党的坚强战斗集体”,“要保持担当精神、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无论是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还是中央纪委机关干部大会,无论是参加全国两会,还是下基层调研,无论是部署巡视工作还是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始终是赵乐际同志强调的重要内容。

闻令而动,因势而为。与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同频共振,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一如既往从严要求、重视有加。踏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锤炼政治素质、掌握过硬本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监督监察开创新局面。

深入学思践悟强化忠诚本色

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为过硬队伍筑牢理想信念之魂。

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中央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赵乐际同志就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10月30日,中央纪委召开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大会,赵乐际同志强调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学懂、弄通、做实。随后中央纪委印发通知,就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从中央纪委做起,扎扎实实学思践悟。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中央纪委机关举办三期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局处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690余人参训,让党员干部集中时间精力,静下心来深入学习。中央纪委机关带头示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如辽宁省纪委机关组织召开“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主题青年论坛活动,北京市顺义区纪委机关组织干部“晨读”十九大报告,江西省上犹县纪委在机关全体党员对照十九大报告原文逐字逐句、反复精读细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交流讨论……

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中蕴含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文化力量,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纪检监察干部在潜心学习、深入交流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清职责定位,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关键在于”深刻内涵的理解,“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国家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既是中央纪委加强队伍建设的一贯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鲜明的实践特点。

无论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后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及时就有关情况答新华社记者问,还是在党中央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之后中央纪委随即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部署有关工作,无论是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还是要求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十九大以来的一系列生动实践,有力彰显着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无私无畏和忠诚担当。

讲政治最根本是讲党性。在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中央纪委机关尤其注重让纪检监察干部经受党性的锤炼。中央纪委坚持在审查组、巡视组、培训班建立临时党支部,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让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信念。

锻造高强本领扛起使命担当

责重山岳,能者当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而且还要本领高强。

执纪监督部门成立后如何把监督工作做实?如何在监督调查处置中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留置措施如何规范使用?……国家监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对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等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解决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面临的本领不足、本领恐慌问题。

继2月25日至3月9日中央纪委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转隶干部完成全员轮训后,3月20日,来自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和省级纪委监委的343名纪检监察干部走进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接受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拉开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省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正职、市县两级纪委书记等开展全国大轮训的序幕。培训班专门开设学习宪法、监察法等课程,并就纪检监察工作中涉及的民商法、刑事审判等问题为学员们补课“充电”。

如饥似渴强本领,无须扬鞭自奋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徐秋微在培训之前整整罗列了11个问题;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副组长刘鸿炜在分组讨论时自我加压,“今后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精准取证的能力”;“要抓紧了,还有很多法律知识需要自学,司法运作程序也需要尽快熟悉”,派驻纪检干部费莹深感以往工作中法律接触得太少,自己的知识储备与未来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学员们白天紧张上课,晚上讨论自学,充分反映了当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补齐知识短板、提升业务能力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抓紧时间练好岗位必备技能、补好自身短缺,争做纪法皆通的“专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成为大家的共同心愿。

各地纪委监委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类培训,打造“练兵场”、“加油站”,以高标准、严要求促学加压、锻炼本领。北京市组织全市执纪审查审理干部业务培训,推动执纪审查和执纪审理工作深入开展;湖北省纪委监委集中轮训“关键少数”,加快形成新的战斗力;云南启动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加快工作磨合,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学习培训之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抓好实践锻炼这个“生动课堂”,在实际工作中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有的围绕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通过带案思考、跟案实作,有针对性地锤炼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有的以案代训,将遴选进来的派驻机构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到纪委机关接受实践培训,让新兵迅速成长成材等等。

“行家里手”是干出来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学习本领、提升能力,同时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展现出坚决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的坚定决心。

加强自我约束带头秉公用权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与会代表委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成为重要内容。

作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殷切期望。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责任更大,期盼更高,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我约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强化自我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的要求,今年3月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要强化自我监督,在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十九大之后,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要求中央纪委常委同志保持干净廉洁,以自身实际行动为广大纪检干部带好头、做标杆;随后,中央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次全会工作报告用4个“坚决”、1个“决不”,再次表明了中央纪委要“打扫干净庭院”、严防“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回应社会广泛关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拧紧自我监督的螺丝。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和省级纪委监委干部培训班上,吉林省纪委副书记董天波介绍了吉林省纪委如何刀刃向内,清理门户不手软;山西省太原市纪委书记李吉山结合先行先试的经验谈如何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福建省纪委政策法规室主任郑翔从自身的角度谈如何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这些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这一要求的生动写照。

强化自我约束,扎紧扎牢制度之笼。监察法将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通过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内部制约和监督方面规定了严格措施,比如要求设立内部专门监督机构,建立监察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等。“强化自我监督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条件下开展工作”,成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深切体会。

击鼓催征开新局,奋楫扬帆正当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设机构改革一体推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整装待发,在“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中让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底色更加鲜亮,必将在新的舞台有新的作为,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记者 余哲西 黄武 王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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