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学院201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学院纪委对各部门(单位)2015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2日至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14日下午4点前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196022。
考核说明
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次。量化总分90分以上(含90)为“A”等次;80分到89分为“B”等次; 70分到79分为“C”等次。
量化总分=民主测评分×70%+纪委活动参加率量化分×20%+德廉测试成绩优秀率量化分×10% 。
其中:
民主测评分=(满意票数×1+基本满意票数×0.5-不满意票数×1)×100/有效票数
纪委活动参加率量化分=活动平均参加率×100
德廉测试成绩优秀率量化分=德廉知识测试优秀率×100
考核结果
被评为“A”等次的单位(8个):纪委(监察处)、信息管理中心、团委、组织部、社会科学部、数学系、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被评为“B”等次的单位(25个):安全保卫处、宣传部(统战部)、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离退休工作处、发展规划处、后勤处、党委(院长)办公室、图书馆、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大学外语教学部、教育系、化学与化工系、外国语系、文化传播系、生命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美术系、中文系、经济与管理系、体育系、音乐系。
被评为“C”等次的单位(5个):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会、基建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
济宁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